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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张甦副总经理参加第四期破产法实务 高级研修班

2018-09-20 10:51:57

201891日—94由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举办的“第四期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在杭州宝盛水博园大酒店如期开课。此次课程共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共计197名学员到场,包括有法院、律所、会所、高校等相关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我司张甦副总经理也一同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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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张甦副总经理(右)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徐阳光教授合影)

 

本期研修班结合了专家授课、答疑解惑、互动交流等环节,有效地在授课过程中直接将理论渗透至实践。在专家授课环节,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欣新和徐阳光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郁琳法官、浙江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章恒筑、无锡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陆晓燕、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胜锋、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一民等为全体学员带来破产法调整作用与适用范围、破产程序启动、破产审判法律适用方法论、房地产企业破产、债务人财产、破产债权、债权人会议、重整、清算及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等授课内容。各类课题观点新颖独到,内容重点突出,剖析到位深刻,得到现场学员的高度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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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放式交流环节,授课老师徐阳光、郁琳、陆晓燕、许胜锋、任一民以及浙江省高院民二庭法官王雄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职律师徐战成、阿里巴巴集团拍卖事业部业务专家姜天萃与在座学员进行深入地互动、沟通和交流,并针对执转破、破产涉税、破产财产司法网拍与大数据询价等方面问题进行逐一解答。会后,也有部分学员单独向王欣新教授提出各类专业性、实操性难题,王教授均作了细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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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法学会会长王欣新讲授《债务人财产制度》,

并给学员做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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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郁琳讲授《破产清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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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庭庭长陆晓燕讲授《房地产企业破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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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交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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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影)

 

通过参与此类培训,让我们既对破产法领域所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实务操作能力得到进一步充实和提高,也通过与专家学者、法官和律师的交流和沟通,为后续开展破产类业务增添了信心。去年,我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杭州浙商企融破产管理公司,旨在以投行思维和金融手段助力破产管理实务,目前相关业务正在有序地开展和推进。相信参与此类培训的学习,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司团队的整体业务素质,也为后续承揽破产类业务起到添砖加瓦的作用,我司张甦副总经理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