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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媒体:下半年债转股或提速相关配套政策需完善

2017-08-03 16:57:19

在今年上半年针对银行同业业务、通道业务的金融去杠杆的措施初显成效之后,下半年去杠杆任务进入更加“本质化”的阶段,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推动经济去杠杆,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事实上,债转股正是目前实现国企降杠杆的重要途径之一。

近日,银监会召开2017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提出,“下半年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要有新贡献,积极推动债转股落地实施,有效支持去产能、去杠杆。”

值得关注的是,7月下旬,建行和农行相继宣布各自旗下债转股实施机构“建信投资”和“农银投资”获银监会批准设立,8月2日,“建信投资”在京正式开业。各商业银行正在以实际行动积极落实银监会提出的下半年工作要求,推动市场化债转股落地实施。

受访专家表示,随着银行系资产管理公司的相继获批设立并开业,银行业将成为市场化债转股的重要参与主体。同时,业内人士预测,在经济去杠杆的政策驱动下,下半年债转股有望加快落地。

银行业积极推进市场化债转股

自去年10月国务院正式启动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以来,银行与企业签约的债转股协议数量增势迅猛。《2017: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显示,截至6月9日,本轮债转股共签约56个项目,除五家大型银行之外,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也都加入了债转股行列。

另据建行披露的数据,截至7月20日,该行共与41家企业签订了总额达5442亿元的债转股框架协议,并已向9家企业到位资金454亿元,签约及到位金额市场占有率均为50%左右。

建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及“建信投资”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任务,专业专注,开拓创新,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升资金募集、转股投资、投后管理、市场化退出的全流程能力,继续保持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领先优势。

“截至目前,我行已与中国建材、陕煤集团、阳煤集团等多家中央、省属大型国企签订了市场化债转股意向框架协议。”交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该行将积极探索在现有业务框架内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模式包括通过投行、资管、直投业务组合方案等。

此外,记者了解到,下半年农行将继续创新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模式,扩大债转股业务目标客户群体,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约落地,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积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落地率偏低有望改善

相关统计显示,截至6月9日,国有企业债转股签约规模为6965亿元,项目数达54个。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已成功落地的项目仅有10个,涉及金额为734.5亿元,约占签约规模的11%。

专家对此分析认为,造成债转股落地率偏低的主要原因在于配套政策的不完善,例如,在市场化债转股启动之初就备受争议的“明股实债”问题依然没有完全解决。目前,从各家银行披露的债转股项目情况看,银行一般会与企业签署“有息债转股”协议,即虽然是债权转股权,但银行不参与分红,而是每年从企业那里获得约5%的固定收益,也就是说,多数债转股项目仍是“明股实债”。

“此外,债转股落地速度偏慢也是商业银行从自身稳健经营角度出发做出的理性选择。”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李佩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债转股是我国推进企业债务重组和降杠杆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对商业银行来说,债转股有利有弊,一方面,在短期内可以帮助银行减轻坏账核销的压力,也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加主动地调整资产结构;但另一方面,从长期来看将给银行带来较大的资本消耗以及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不过,受访的多位业内专家认为,下半年债转股有望加快落地。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杠杆率,将充分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以减轻资金成本压力。”

李佩珈认为,通过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引领市场化债转股,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结合点。未来应尽快出台债转股的配套实施细则,并给予实施机构一定的政策激励,促进其功能更好地发挥。

当务之急应完善配套政策

“国企降杠杆已迫在眉睫,是不得不啃的硬骨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降低国企杠杆率涉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否成功。目前国企杠杆率偏高,尤其是钢铁、煤炭行业,实施债转股是降低国企杠杆率的重要方式之一,而促使已签约债转股尽快落地的当务之急则是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李曙光建议,国资委在债转股方面应有顶层设计,在债转股名单、具体标准、程序、分类、作价方法、资产评估、优先股等方面予以明确。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债权能不能作为出资、实施机构的法律定位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也应加以明确。

李佩珈则表示,为进一步推进债转股落地,政府未来需要加快以下配套措施的改革:一是优化不良资产处置的信用环境,着力构建涵盖政府资产登记管理部门、海关、税务、法院、公安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真实债务信息和还款能力;二是提高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执法和惩罚力度,对任何恶意违约、逃废债务、财务数据造假、欺诈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建立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三是进一步完善债权转股权流通机制,放宽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准入门槛,让更多机构和个人进入债转股企业的股权交易,逐步形成竞争充分的不良资产交易一级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有业内专家预计,公司制改制涉及清产核算,下半年债转股可能会与公司制改制结合在一起推进,共同目的都是去杠杆。

本文来源于金融时报